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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文化在中国世代相承、深入人心,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5000多年来,中华民族历经沧桑却始终巍然屹立,屡遭劫难却愈发坚韧不拔,这得益于中华民族勤劳、勇敢、智慧、善良的优秀品格,也得益于中华民族扶危济困、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。当前,经济水平和生活条件已经大大提高,但慈善文化的价值没有削弱反而更加凸显。梳理中国历史上的慈善思想和慈善实践,可以给当前慈善文化建设诸多启示。
源远流长的慈善思想
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和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之一。虽然从现有文献看,“慈善”一词的使用开始于南北朝时期,但行善积德、救人济世等慈善思想的出现却要早很多。自先秦时期以来,儒家、道家、佛家、墨家等文化流派分别从自身的学术体系出发,提出了许多精湛的慈善思想。 儒家的仁爱思想。儒家认为,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应当以“仁”为基础,“仁”的基本含义就是“爱人”。爱的对象不限于有亲缘关系的人,还包括非亲非故的人,即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;爱的方式是要富有同情心、推己及人、助人为善,即“恻隐之心,仁之端也”、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。从仁爱出发,统治者应当实施仁政、节用裕民、施惠于民,做到“岁虽凶败水旱,使百姓无冻馁之虞”;商人应当散财种德、多做善事,坚守“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”的准则。理想社会应当是“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”、“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”的大同社会。儒家文化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主导地位,其仁爱思想对后世慈善事业发展影响非常深远。 道家的为善思想。道家认为,“道”是天地万物之源,天道虽然无常却可赏罚应时,使善人得福、恶人遭祸,即“人行善恶,各有罪福,如影之随形、响之应声”。善恶报应不仅对自身有效,而且还会影响子孙后代。如果祖宗有过失,子孙也要承负责任;如果子孙行大善、积大德,就可免除祖先余殃。因此,世人应当趋善避恶、一心为善、笃行善事,具体方式有很多:“积德累功,慈心于物”,“矜孤恤寡,敬老怀幼”,“乐以养人,周穷救急”,“乐人之吉,愍人之苦”,“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”等。虽然道家为善思想建立在善恶报应论基础上,带有较多迷信成分和神秘色彩,但它对注重亲情、希求福寿的古代社会而言却颇具吸引力,在引导和推动民众行善乐施上发挥了巨大作用。 佛家的慈悲思想。佛家认为,善恶存在业报轮回,“今生修善德,来世升入天界;今生造恶行,来世堕入地狱”。如果想要摆脱轮回、出离三界、修成圣佛,必须怀有慈悲精神。“慈”是指以慈爱之心给人以幸福,“悲”则指以怜悯之心拔除人的痛苦。为了体现慈悲精神,佛教信徒一方面要注重“利行”,积极参与赈济、养老、育婴、医疗等慈善活动,做到“大慈大悲,常无懈怠,恒求善事,利益一切”;另一方面要注重“爱语”,劝谕世人发慈悲之愿、生救世之心,广行善举、多积功德,做到“众生度尽方成正觉,地狱不空誓不成佛”。与儒家和道家一样,佛家的慈善思想存在不少封建伦理说教和神鬼迷信宣扬,但其许多观念都有可取之处和积极意义,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影响显著。 墨家的兼爱思想。墨家认为,“天下兼相爱则治,交相恶则乱”,社会动乱起因在于人们不相爱,如果人们能兼相爱,就可以实现太平盛世。兼爱是指人与人应当爱人如己、互帮互助,而不能只顾自己、损人利己。具体做法是每个人发挥所长、竭尽所能,从体力、财力、智力各方面去帮助别人,“有力者疾以助人,有财者勉以分人,有道者劝以教人”,从而使“饥者得食,寒者得衣,乱者得治”。兼爱应当不分等级、不分亲疏、不分远近,做到“远施周遍”;兼爱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回报或者博得好的名声,“爱人,非为誉也”。墨家这些兼爱天下、乐于助人、大爱无私的慈善思想,与现代慈善理念存在不少契合之处。
薪火传继的慈善实践
中国历史上不仅有精湛的慈善思想,而且有丰富的慈善实践。据传,早在夏代就已经有发钱救灾之举;到了周代,设立了大司徒、遗人、蜡氏等职,分别负责救济受灾民众、救助流浪人员、掩埋无名尸体等事务。可以看出,中国的慈善历史十分悠久。在此后的数千年里,中国慈善活动历经朝代变迁,赓续相继,不断发展和壮大。 古代的慈善活动。在古代中国,慈善活动发展经历了4个时期,即从西周到战国的萌芽期、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初兴期、从隋唐到两宋的发展期以及从明代到清代的鼎盛期。每个时期的慈善活动虽然由于时代背景不同,内容各有侧重、方式各有特点,但大多是围绕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残、穷、灾等困难展开的。一是赈灾救荒,向灾民发粮、施粥、散财。许多朝代建立了专供赈灾的粮食储备制度,如战国的平籴制、汉代的常平仓、隋唐的义仓、宋代的广惠仓、明代的济农仓等。二是恤老慈幼,对孤寡老人、遗婴弃儿提供帮助。如南北朝的孤独园、宋代的举子仓、明代的养济院等。三是治病施药,对无力负担医药费用的贫民提供救助。南北朝开始出现专门收容贫病者的机构六疾馆,宋代成立了以治病为主的安济坊和以施药为主的惠民药局。四是施棺代葬,对身份不明或家境穷困的死者提供安葬帮助。如宋代的漏泽园。在古代,慈善活动主要由官方承办,但随着社会发展,民间举办的慈善活动也越来越多。如唐代的佛教寺院设立了悲田养病坊,集矜孤、敬老、济贫、养疾于一体;宋代的乡绅商贾建立了社仓,专门赈济灾民;明代文人义士成立了同善会,通过集会筹募善款、救济穷人。 近代的慈善活动。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,中国陷入严重的内忧外患,社会矛盾日益激化,天灾人祸接踵而至,黎民百姓倍受其害。面对前所未有的救助考验和压力,传统的慈善模式在一批有志之士推动下,开始了新的探索和转型。受政局动荡、国力衰微影响,这一时期政府实施慈善救助的能力不断趋向弱化;与之对照,民间的慈善力量却得到了快速发展,民间慈善团体不论是机构数量、救助资源还是社会影响,都大大超过了官办慈善组织,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。由于战祸频发、经济恶化,导致饿殍盈途、哀鸿遍野,因此近代慈善活动侧重于赈灾特别是天灾、兵燹的救济。1904年,中国红十字会成立,其定位就是“战时扶伤拯弱,平时救灾恤邻”。在严重民族危机的强烈刺激下,一些人士认识到“养而不教无异于制造莠民”,慈善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款物接济,而要调动被救助者的积极性,提高其自身技能,以更好地发挥自强自立、兴业救国的作用。于是,慈善学校、慈善工厂、习艺所、以工代赈等一些新的慈善形式开始出现。应当看到,近代中国慈善事业在机构设置、运作方式、筹款途径、救济手段等方面,都受到了西方慈善事业和外国教会在华慈善活动的明显影响。 当代的慈善活动。新中国成立后,旧社会留存下来的慈善机构纷纷被政府取缔、接收或改造,慈善事业被当作“统治阶级欺骗与麻醉人民的装饰品”、“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”而受到全面否定。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,全国建立了完全由政府包办的福利救济制度。这种制度虽然对解决当时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缺陷也十分明显,如政府负担过重,覆盖范围过窄,救助水平过低等。改革开放后,随着政治经济环境变化,社会对慈善事业的误解和偏见开始得到纠正。1994年,《人民日报》专门发表了题为《为慈善正名》的社论。慈善事业的重要性获得政府充分肯定,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大大增强,慈善事业进入了快速、全面发展的历史新时期。民间慈善组织大量建立,目前已达数十万家,形成了一个广覆盖、多层次的慈善救助网络;各种慈善项目纷纷涌现,涵盖扶贫济困、安老助孤、救灾赈灾、助学支教、医疗救助等多个领域,许多诸如希望工程、春蕾计划、光彩事业之类的项目已经家喻户晓。慈善救助力度不断加大,2010年,仅民政系统就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物601.7亿元人民币、接收捐赠衣被2750.4万件,共使2514.7万人(次)困难群众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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