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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亮生命计划—贫困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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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对象:具有本县户籍、患重大疾病,14周岁以下;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;低保家庭、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。

申请程序:患者家庭在取得基层慈善组织救助后,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两万元以上的,向县慈善组织申请。

救助形式:乡(镇)、县、市三级慈善总会救助后,仍存在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,向省慈善申请救助。